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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上午,晚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实习生段婷)
原标题: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