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巴中11月27日讯(夏嘉骏)近日,平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促使两企业达成执行和解,保障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正常生产。
申请执行人四川鑫诚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昌县灵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平昌县灵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四川鑫诚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平昌县灵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之后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平昌县灵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系平昌县的一家扶贫帮扶企业,当地许多贫困户都在该厂做工,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该其无法复工生产,也就无法支付工程款。对此,执行法官高度重视,随即带领执行人员深入该公司,详细了解其经营状况。核实完公司的情况后,执行法官遂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四川鑫诚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过数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平昌县灵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以货抵债方式偿还申请执行人四川鑫诚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