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巴中市交通运输“一支队三中心”授牌仪式举行,标志着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我国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有效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解决之前机构重叠、职责交叉、重复执法等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作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省和巴中市均出台了相关文件,继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委编委出台了相关文件,对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事项予以明确。
实施本轮改革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新成立的“一支队三中心”,具体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市公路水运建设质量服务中心。
根据市委编委相关文件,巴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巴中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县级行政执法机构,设立3个内设机构和4个执法大队;巴中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巴中市航务管理局更名为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巴中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更名为巴中市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保留巴中市公路局,不再保留巴中市公路水运质量监督局、市城市客运管理局,机构限额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收回。巴州区相应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市委编委还对新机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予以了明确。
从主要职能职责上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的4个执法大队为支队派出机构,接受辖区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队伍相对固定且定期轮岗交流。主要承担巴州区、巴中经开区交通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与相关单位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按照上级或响应等级要求,参与全市交通战备调度、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重大险情(疫情)防控等工作。
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参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设立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区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不再保留原有执法机构。
“三中心”是行业管理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全市道路、水运、建设质量等领域的行业管理服务发展。(记者陈杨)
原标题:走近“一支队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