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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在高温下劳作
俗话说:小暑不见日头,大暑晒开石头。大暑节气过后,巴城最高气温升至35℃以上。市气象局多次发布高温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晒避暑。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高温津贴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今年高温津贴的相关标准。根据规定,我市高温津贴执行标准为16元。换言之,凡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天发放16元津贴。
面对酷暑,你是否领到了高温津贴?如果符合领取条件却没领到,该如何进行维权?带着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
调查:高温津贴领取情况不一
“高温津贴?只听说过有这回事,但从没领到手过。”8月4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的一快递员小张表示,他在快递行业干了快5年,领取过藿香正气液、风热感冒颗粒等药品,偶尔公司还会发一两个西瓜,但从未领到高温津贴。“不只是我一个,我们公司快递员估计都没领到过高温津贴。”小张表示。
跟小张一样,在巴中经开区某建筑工地上班的秦师傅说:“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印象中只领到过两三次。今年的话,暂时没听说过。”秦师傅黝黑的脸上满是汗水。
那么,高温津贴真的是“水月镜花”吗?其实不然,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也有部分劳动者明确表示,自己领到了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有的啊。我干这行五六年了,每年夏天都会发400元的高温津贴。”江北大道某路口文明劝导员楚大姐表示。
此外,自入夏以来,巴城不少外卖配送站点都采取措施为骑手消暑降温。记者在走访时看到,很多站点都为骑手准备了绿豆汤、西瓜、藿香正气液等防暑降温物资。“我们每个月会为骑手发放100元的高温补贴。除高温外,冬天每月也会发放100元低温补贴。”巴城某外卖公司负责人龚先生说。
答疑:什么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那么,如果符合领取条件却未能领到高温津贴,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所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仲裁科工作人员李强表示,高温津贴必须发放现金,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冲抵。“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高温津贴采取按天发放的方式,即有一天算一天。目前,我市高温津贴执行标准为16元/人/天。”李强说。
“目前,我市很少有劳动者就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前来维权。”究其原因,李强认为,从近几年来看,巴中高温天气达到35℃的天数不多,并且还要具备露天作业条件,所以个别用人单位采取了“错锋”时间上下班。另一方面,部分劳动者认为为十多块钱去维权反而会得罪公司,得不偿失。
李强建议,用人单位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既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又要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闻多一点
日用电量持续攀升
电力部门发出低碳生活、错峰用电倡议书
进入8月以来,巴中持续35℃以上晴热天气,气温较去年同期偏高1—2℃,日用电量持续攀升,巴中电网已超限额。为最大限度保障全市人民安全稳定用电,8月4日,市经信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发出《低碳生活、错峰用电倡议书》,倡导广大工商业、企事业、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电网安全。
倡议书倡议:请广大电力用户将空调温度设定于26度以上节约用电,并随手关闭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用电高峰时段(每日12:00—16:00、20:30—22:30),尽量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工业客户请避峰用电,让电于民。此外,超电网承受极限,将启动超供电能力限电,部分电力用户用电将受到影响,请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记者 郑栋梁)
原标题:每天16元 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