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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08-13 09:13:19】【来源:巴中日报】

  “现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8月11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小花(化名)的母亲郑重宣告,并向她发出巴中市检察机关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近日,在办理一起未成年权益保护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未成年被害人母亲忙于工作,对孩子教育引导较少,未尽到监护职责,同时,因她交友不慎,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给孩子身心带来伤害。

  针对以上问题,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公安机关启动“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为该女子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细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并召开宣告会向该女子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教育该女子给予孩子更多关心与呵护,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

  接下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跟踪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继续探索推进“督促监护令”的实施。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针对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旨在促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管理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记者向东升)

  原标题:我市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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