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认真做好换届工作,平昌县委统战部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及换届纪律,稳妥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部长任组长的县委统战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成立了纪检组长任组长的换届工作督导组,负责换届工作的全程监督。
强化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坚持人事问题集体酝酿、集体研究决策。坚持按规定与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党组等部门开展会商。坚持重大事项报市委统战部、县委审批。
强化人选把关。坚持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价制度,凡未经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使用。严格考察、公示工作,注重与组织、纪检等部门沟通协商,组建专班开展考察,对相关推荐使用人选按要求予以公示。(平昌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