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消息(陈珮云 摄影报道)7月7日,巴中市召开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巴中市支持建筑业发展九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出台的两项《措施》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解读,出席发布会的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 |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为努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按照巴中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前期印发《巴中市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城一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了巴中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积极召集房地产企业、购房群众等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经过深入调研座谈、充分论证分析后,制定了《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面简称《若干措施》),已经五届市委第21次常委会、五届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巴中市中心城区(包括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将于2022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实行货币化补偿安置 提升住房品质助企纾困
《若干措施》明确,中心城区新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上以购房券形式实行货币安置,不再供应新的安置还房建设用地。未开工建设的安置还房,原则上不再开工建设,由辖区政府公开采购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源,或发放购房券予以安置。选择货币化安置补偿,符合免征契税条件的,可免契税。
优化审批验收、土地利用、商品房预售管理,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管理,实际成交价格跌幅不得超过备案价格5%、涨幅不得超过10%。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
此外,巴中市住建局将与巴中市财政局联合制定《补贴细则》,确保《若干措施》真正落地落实、惠民惠企。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优化金融信贷支持
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调整了公积金使用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从原30%降至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从原40%降30%。房地产开发项目与住房公积金合作准入的门槛较过去楼栋施工进度二分之一降为三分之一即可申请合作。
此外,下调了首套房、二套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允许按月提取还贷款,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准入条件,出台阶段性公积金支持政策。
下调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至2%—3%。下调商业按揭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巴中市部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已经下调到了4.25%,已十分接近公积金按揭贷款3.25%的利率。
实施购房补贴支持政策 解决地下车位问题
根据《若干措施》,对2015年10月29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二孩家庭最高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补贴3万元。
对农村居民户籍人员、2020年以来回(返)乡就(创)业人员和大学生、退役或现役军人、抗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以及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父母在子女居住地或子女在父母居住地同一行政区域内购房的特殊购房群体,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户最高补贴1万元。
在提高地下车位使用率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在住宅小区配建库存车位(库),超过2年未销售车位(库),采取相应方式告知小区业主优先购买,充分告知1个月后,可对小区以外单位和个人销售。
同时,对购买新建地下车位的给予财政补贴,车位购买价格在3.5万元及以下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车位购买价格在3.5万—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每户最多享受两个车位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