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巴中  >  本网原创

请自查!南江县公布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时间:2022-08-10 17:42:42】【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陈珮云)8月10日,记者从巴中市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8月10日凌晨,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四川省应急管理平台推送的密切接触者梁某某协查信息,立即组织开展流调、采样、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梁某某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梁某某8月7日、8月9日、8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寻找与该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的风险人员,现将梁某某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5日

  18:50乘坐Z224次火车(拉萨-重庆西,期间与新冠核酸阳性者同车厢)。

  8月7日

  01:40到达广元站;

  02:08到广元金凤超市,后乘出租车(车牌不详,现金付款)到广元正洋商务宾馆(222号房间);

  02:43到广元惠全超市购物;

  11:30乘坐出租车(车牌不详,现金付款)到广元汽车站,于梁培生饭店就餐;

  13:50乘坐广元-南江的客运车,15:40在沙河大桥下车。

  8月8日

  居家未外出。

  8月9日

  12:46到沙河素华副食店购物,随后到沙河中心卫生院;

  12:54到沙河镇建荣副食店购物;

  15:51到沙河平价药房购买口罩;

  15:53到沙河中心卫生院;

  16:02到沙河镇素华副食店兑换现金。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市民朋友: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落实核酸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向医生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接种疫苗,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0827-8232977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7-8222740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2008-2020 BZ.NEWSSC.ORG INCORPORATED.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经营许可证编号:川B2-201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