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向
●林长+执法队长
●林长+检察长
●林长+河(湖)长
●林长“三单两函”
●非林地林木监管
●林长+国储林项目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林长信息库
试点阶段
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
推广阶段
2023年9月
近日,《巴中市林长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该《方案》聚焦林长制运行和考核内容,明确在“林长+执法队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河(湖)长”、林长“三单两函”、非林地林木监管、“林长+国储林项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林长信息库等8个方面开展创新试点。
《方案》提出,将以通过创新试点工作完成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灾害防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职能目标为导向,积极探索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督查考核、源头管理、林长履职、部门协作、智慧管理、宣传引导和运行机制。
构建“林长+”机制
合力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方案》提出,建立“林长+执法队长”机制。规范组建市县(区)林业执法队伍,进一步延伸执法触角,有序推动林业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建立起乡镇“林长+警长+执法队长”、国有林场“林长+警长+执法员”制度,将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能延伸到基层林长治理最小单元,并强化森林案件办理督查,加强行政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森林资源安全底线。
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协助林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统筹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建立工作联系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案件监督反馈等协作机制,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涉林行政监督和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合力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建立“林长+河(湖)长”协作机制。以保护森林资源、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等为主要任务,发挥河(湖)长在河道、湖泊及岸线林、水源涵养林等监督管理作用,统筹林长、河(湖)长及成员单位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山水林共管的协作机制。
建立督办监管制度
喊醒林长履职尽责
《方案》明确,建立林长“三单两函”督办制度。结合林长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林长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由各级林长办定期收集清单内容和调度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由各级林长办向同级林长发出工作提示函,提醒林长履职尽责。
建立非林地林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头揽总作用,指导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非林地林木资源行业管理。加强村集体土地上非林地林木资源监管工作,健全群众申请、村社证实、乡镇监管的监管体系。
《方案》还明确建立"林长+国储林项目"机制。推进国储林项目工作林长负责制,建立市级林长挂联、县(区)级林长主抓、职能部门联动、项目业主落实的国储林项目工作机制,加快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同时,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及林长信息库。全面完成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建立起数据准确、界限分明的"林地一张图"。进一步整合涉林监管职能职责,将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林区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网络、防灭火、管护站点等信息融合为"森林资源一张图"。以四级林长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四级林长信息库,将林长、警长、检察长、"一长两员"等基础信息建档登记。
在试点步骤上,《方案》明确试点实施阶段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2023年9月进入试点推广阶段。
"以林长制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和推动市、县、乡、村以及国有林场林长制工作新模式,积极构建权责一致、监管有力的护绿管绿用绿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市林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张维)
原标题: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