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等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30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加快构建以种养结合为抓手的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新格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编制的《巴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规划》明确到2025年,畜牧业总体布局科学、结构合理,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30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牧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立足巴中市情实际,《规划》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态环境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划》要求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依法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等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规划》提出,支持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重点对规模养殖场进行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粪便储存及输送管网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高规模化养殖自动化水平,打造一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支持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针对通江县作为全省24个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县之一,《规划》也明确将开展种养区配套、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打造连片种养循环示范区,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到2025年,通江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试点示范取得积极成效,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来源: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