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促进年,近日,巴中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五条措施》,以确保全市脱贫群众收入增速不低于去年平均水平。
多措并举 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
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力度,2024年度中、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分别不低于65%、50%,且不低于上一年度。
全面建立约束性联农带农机制,在项目实施各环节吸纳、支持脱贫群众以“三资”和劳动力等方式积极参与、获得收益。
持续按照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切块安排衔接资金,大力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庭院经济和产业项目增收。
用好用活小额信贷、“富民贷”、“富农产业贷”等金融支持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巴山肉牛、农机购置补贴等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依托东西部协作、“832”等平台,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拓宽脱贫户农产品销售渠道,力争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增速达到20%。
广开渠道 增加工资性收入
按照“清单管理、常态监测、定期调度、动态清零”工作要求,建实用好脱贫人口“劳务输出数据库”,持续在用工岗位信息推送、线上线下招聘、劳务订单输出等方面发力。
统筹县外县内两个就业渠道、外出就近两种就业方式,综合运用东西部劳务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巴渝劳务合作等平台和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帮扶车间、创业扶持、就业奖补、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
扎实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21万人以上,工资性收入增速保持在15%以上。
兑现政策 增加转移性收入
全面落实“1+N”到户到人衔接帮扶政策,及时足额兑现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计生等各类民生保障资金。
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监测对象、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范围,按时足额施保和开展动态调整。
落实好各项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政策兜底保障人口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增速保持在10%以上。
联农带农 增加财产性收入
建好用活“三资”监管平台,按照“四个一批”要求,进一步强化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的管护和运营。
不断发展壮大优质资产、盘活低效闲置资产,监督并确保经营主体按时支付租金利息、劳务用工等费用,足额兑现收益分红。
对脱贫村、重点帮扶村和“三个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给予倾斜支持,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年度帮扶计划。
建立健全更加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增强对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动能力,实现财产性收入稳中有增。
降本减负 增加综合性收入
持续提升农机助耕等社会化服务水平,在种子种苗、农资农具统配统施、统防统治上给予脱贫人口倾斜帮扶,不断降低生产成本。
采用“代种代养”、“耕地托管”、志愿者助种助收等多种方式,推动脱贫户耕地应种尽种、消除耕地撂荒。
建强农技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农技精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脱贫群众生产降本提质、增产增效。
对脱贫群众购买肉牛、黄羊、生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予以倾斜支持,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
持续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等社会化服务,帮助解决脱贫家庭后顾之忧,释放更多生产力。
充分发挥“防贫保”“防止返贫资金(基金)”兜底作用,筑牢防止发生致返贫最后防线。(供稿: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