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应急管理局推荐,市委政法委核实,经巴中市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巴中市蓝天救援志愿协会等3个集体和张翼等4名个人事迹符合见义勇为评选条件,根据《巴中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7日至9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集体及个人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27)5280850
联系地址:巴中市市政中心12楼13室。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巴中市2021年见义勇为拟奖励名单
见义勇为集体:
巴中市蓝天救援志愿协会
通江蓝天救援队
平昌县蓝天救援志愿者协会
事迹概述:巴中市蓝天救援志愿协会、通江蓝天救援队、平昌县蓝天救援志愿者协会在今年巴中市“7·5”“7·10”特大洪涝灾害中积极参与抗洪抢险,为抢救他人生命财产,以及国家、集体财产作出了突出贡献。
见义勇为个人:
张翼 通江蓝天救援队队员
事迹概述:面对特大洪水,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主动请缨,冲急流、过险滩,成功将3名受困河中高地的群众转移到河对岸。
董金海 恩阳区蓝天救援中心队员
事迹概述:面对灾情,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转移社区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物资,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
杜能俊 平昌县蓝天救援志愿者协会队员
事迹概述:面对灾情,舍小家顾大家,“三过家门而不入”,连续奋战在救灾一线26小时,以实际行动诠释大爱蓝天。
张瑞权 巴州区蓝天救援队队员
事迹概述:面对被洪水围困屋中的老人,快速反应、临危不惧,纵身跳入比肩持平的洪水中成功将老人转移到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