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陈珮云 记者 张韵晗)1月5日,记者从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经预测研判,1月5日起,巴中市将出现一轮污染天气,有中度以上污染风险。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改单》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5日12: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迅速启动Ⅲ级应对,及时研究相关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程度减小污染。
据了解,应急响应期间各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城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燃煤取暖、露天烧烤,禁止在指定地点外一切熏制腊制品行为。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路查、夜查和巡查,实行严管重罚,严厉查处违反应急预警应对措施的行为。
凡有违反强制性污染物控制措施者,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县(区)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对绩效引领性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