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陈珮云 记者 张韵晗)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未来。为维护巴城及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孩子平安顺利上学放学,近日,巴中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倡议书。
倡议书提出,广大教师、中小学生及家长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家长、学生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家长不可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接送学生。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篷会遮挡驾驶人及前后方车辆、行人视线,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教师、中小学生及家长应予拆除,并及时为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并上牌。
倡议书呼吁,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广大师生、家长和市民朋友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大家应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示范者,共同维护巴城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