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检察院:以生态检察奋力谱写绿色通江新篇章

2024-06-06 10: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通江县检察院立足绿色生态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案助推现代化新通江建设发展。

依托“小专项”

构建联动治理“大格局”

围绕大、小通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这个切入口,积极响应县委决策部署,着力开展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全流域、全领域、全行业”检察监督,自2022年以来立案办理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3件。

通过志愿者发现某街道城南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修建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周边群众多年的生活烦恼,获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流域治理难在其天然具有的跨越边界的外部性、不可分割的公共性等特征,对此,与镇巴县、万源市检察院联合签订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意见,建立线索互移、联合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机制,一体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多元共治的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分步走”

推进生态治理“高质效”

对于环境污染治理周期长、易反复等难题,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环境资源公益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某建材公司非法采矿破坏林地和耕地一案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主管单位仍履职不到位,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主管单位履行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对76亩土地规范完成土地复垦复绿,成功守护生态红线。

积极开展汽修企业危废处置乱象专项监督,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全县普查,针对多数汽修企业存在违规操作、随意处置危废等突出问题,该院通过公开听证会达成治理共识,并向主管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集中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全县汽修行业实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案件办理中,通江县检察院创新“恢复性”司法运用,联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出台《关于将生态修复纳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酌定量刑情节的实施办法(试行)》,打造以“认罪认罚+认责”生态修复模式,开展增殖放流12次,放流鱼苗8万余尾,缴纳生态修复治理费用6.8万余元,经验做法被全市推广,获最高检肯定。

打好“组合拳”

为野生桢楠撑起“保护伞”

笔架山上,杨家河旁,野生桢楠,郁郁葱葱。凭着天然独特的地理优势,通江自古盛产珍稀保护动植物,其中就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楠木。

通江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开展野生桢楠保护工作,2020年,向某滥伐楠木一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引起公益诉讼检察官重视。在调查取证中发现铁佛镇大佛寺村和瓦室镇笔架山村生长着大量楠木,有关部门和辖区政府未对其采取保护措施,当地村民随意砍伐情况突出。

通江县检察院先后向相关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楠木树群开展资源普查,将保护责任压实到人,落实“一树一档一策”。在检察机关和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佛寺村与笔架山村一带划定2200多亩楠木保护带,并安排专人巡逻,为桢楠撑起了“保护伞”。(供稿:通江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