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禁钓期虽已结束 休闲垂钓仍需守规

2024-07-02 09:36 来源:巴中日报
编辑:陈荞

根据《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禁钓期内天然水域禁止垂钓。现禁钓期已结束,广大钓友可以“一人一杆一钩,钩尖总数不超过2个,钓获物重量不超过2.5公斤”的方式,进行休闲垂钓,但禁渔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仍禁止垂钓。

记者获悉,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大通江河岩原鲤、通河特有鱼类、恩阳河中华鳖等4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为常年禁捕禁钓区域。除保护区河段外,南江县红鱼洞水库库区、大佛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江小江口芝苞嘴至赤江七页坑(含城区)河段,也为常年禁钓区。

值得一提的是,《巴中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规定,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水域,包括全市5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今后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如若误钓,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受伤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今年是长江禁渔“十年练内功”起步之年。今年以来,巴中市聚焦重点水域、特殊时段、关键场所,持续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渔政亮剑2024”和跨界水域交叉执法检查等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09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4次,查办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案件45件,查获涉案人员45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有力震慑,奋力绘就巴河流域“漫江碧水、鱼翔浅底”生态画卷。(来源: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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