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倡树文明形象

2024-11-30 18:1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陈珮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陈连波

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2015年,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直以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文明司法引领法治导向、服务人民群众、提升队伍形象,为推进巴中加快发展和依法治市进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职能以法为基 引领文明创建公信航标

“我们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和衡量标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来,市中院共受理案件13552件,办结13102件,结案率96.68%。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立“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多方共治模式,吸纳村两委干部、五老乡贤等人参与,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打造“晓红工作室”“古镇天平调解室”等特色解纷品牌14个,与23家单位开展诉调对接,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

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提升文明诉讼服务水平。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实现全市“24 小时自助法院”全覆盖,提供全天候、不打烊诉讼服务。践行节约资源文明理念,在全省法院率先启动“无纸化”办案和案件归档方式改革,民事案件审理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类案、关联案件同步智能推送,不断优化群众参与诉讼的体验感。

培育文明创建社会责任 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普法活动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手段,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守在普法之路一线。近年来,该院建立专门普法志愿者队伍,吸收骨干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10余人,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作为基层理论宣讲试点示范地10个市级单位之一,组织开展基层理论系列活动27场次。针对老年群体,志愿者走进社区宣传防范养老诈骗、防范电信诈骗相关案例,并发放宣传手册,增强防范意识。

同时,建立巴中中院创文志愿者服务大队,开展捡拾垃圾、文明劝导、送法下乡、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根据群众需要,经常性深入基层社区,送法律、送文化、送教育、送资金、送温暖、送祝福,广泛开展系列贴近民生、关爱市民的志愿服务活动。2021年来,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达3100余人次,深受广大市民好评和欢迎。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文明单位辐射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持续派员结对帮扶,助力富饶美丽新村建设。为学校和留守儿童捐赠现金4万元,捐赠书籍千余册、电脑8台,体育运动设施29套。注重减轻困难群众诉讼负担,为符合条件的10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04.55余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230万元,彰显法治温暖。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意见》,深入学校开展防止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专题法治授课32次,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夯实创建机制保障

走进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着文明创建宣传标语,职工食堂、电梯出口等机关文化建设处处体现文明氛围,让干警充分感受到文明创建人人有责。

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调整设立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统筹部署巩固提升创建工作。同时,每年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巩固创建专题学习会、院长办公会等,组织学习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提高全院干警对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人人有责不仅体现在内部组织领导方面。近年来,该院还在机关公共区域增植绿色植物和花草,美化环境;在机关食堂增加分餐分筷、光盘行动标示标牌,强化节约意识;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增设茶水、雨伞、老花镜等服务设施,规范文明礼仪,实行“五个一”微笑服务,用优美的服务环境、诚恳的服务态度,营造文明创建氛围,提升对外形象。

文明创建的征程永无止境。接下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力求法院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为加快建设“一市四区三地”,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新篇章贡献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