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婚姻登记证件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办理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财产处置、生育登记、子女入托入学等事项的必备要件。
为进一步夯实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基础,提高为民建档管档服务质量和高效便捷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返乡公民补领、申领婚姻登记证件需求,日前,巴中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决定从2月5日至2月28日,在全市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开设“返乡公民婚姻登记专用窗口”,集中为返乡公民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和申领婚姻登记电子证照服务。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办理
(一)对象及范围
1.原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损毁、原始档案信息不全的。
2.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与结婚证登记时信息不一致的。
3.在巴中市办理婚姻登记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栏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需要变更为身份证号码的。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2.原结(离)婚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补领结婚证件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件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现役军人还需提交本人军人证件和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5.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申领
婚姻登记电子证照自主申领流程:登录天府通办APP→我的电子证照→添加证照→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三、咨询电话
巴州区婚姻登记处(0827)2131991
恩阳区婚姻登记处(0827)8567520
南江县婚姻登记处(0827)8231426
通江县婚姻登记处(0827)7233728
平昌县婚姻登记处(0827)6233448
(供稿:巴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