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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随着何某的驾驶证被注销,巴中正式完成对登记在册的557名精神残疾人员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注销、规范管理,并通过12123交管平台对外公告。
当初,患有精神病的李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80多公里并冲卡。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忧心忡忡,担心李某并非个例,决定通过大数据比对归集方式排查类案监督线索,推动此类交通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通过从市残联调取全市精神残疾人员花名册,与市公安交警部门驾驶人员信息库进行逐一碰撞比对,筛查出全市精神残疾人员中有566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查明,市残联、卫健局等单位与市公安交警部门未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导致精神残疾人员违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问题发现难、处置难、监管难。
市检察院与市公安、残联、交通运输、医院等有关单位进行磋商,向相关单位通报调查情况,并就精神残疾与精神病分类影响、监管主体范围、公共安全影响程度等内容进行沟通确认,一致明确精神残疾人员属于精神病患病人员,不得申请、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已经持有的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注销。
随即向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机动车驾驶证监管职责,对精神残疾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处置。
收到建议后,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信函、短信等方式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精神残疾人员及其监护人逐一发送宣传单,引导其自愿申请注销;对不愿注销人员,要求提供未患病证明材料;对不愿注销且真实患病人员,经向监护人充分释法说理后,依法予以注销。目前,经逐一核对清理,巴中市公安局共对557名精神残疾人员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注销、规范管理,并通过12123交管平台对外公告。
这仅是检察官聚焦特定群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认真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践行“三个善于”,突出“三个聚焦”,以检察监督“力度”提升司法为民“温度”。
在深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办理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5件,促成诉前和解48件,帮助132名农民工追回薪资218万余元。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件9人,追赃挽损28.397万元。强化联动协作,积极构建劳动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新格局。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恩阳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印发《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构建支持起诉长效协同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在深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18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0件,平昌县检察院就预防职场性骚扰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件,南江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为164名私立幼儿园女教师完善社会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手续。办理涉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开展打击利用伪劣商品、保健品、虚假保险等涉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45件49人。南江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方面,开展“护蕾2024”专项行动,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4人,起诉86人,当好未成年人“守护者”。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诉47人,不诉31人。依法为4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40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1人次,开展亲职教育27次,封存犯罪记录68条。为1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救助26人,发放救助金24.9万元。督促、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7件,对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件。
在深化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保障方面,通江县检察院对多处红色文物保护现状开展调查走访,发现部分革命旧址保护不到位,梳理公益诉讼线索2条,联合重庆城口、四川旺苍、陕西南郑等三省市九县(区)和成都军事检察院等10家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川陕苏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优势互补、联防共治。(供稿:巴中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