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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出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2025年11月20日 12:50:47 来源:巴中日报

为规范我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安办印发《巴中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试行)》。

在风险隐患辨识方面,机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理,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同时,定期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和管控,确保公共安全。各级专业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及时分析风险趋势,提出应对措施。

在风险隐患排查方面,机制指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合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同时,应建好用好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提高排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和监督检查,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小型、微型企业可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可委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实施,检查情况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告。

在任务现场交办方面,针对巡查检查、督查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机制要求各督导组或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需现场明确交办给属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对于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督导组或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应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办并填报至“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

在隐患整改消除方面,机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事故隐患,企业应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逐项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补齐政策措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

机制要求,风险隐患管理应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验收”原则,严格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事故风险隐患“清零”。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年应至少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管人员开展1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素养。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隐患的识别和管理效率。督促指导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采取科学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淘汰退出老旧装置,加快设备工艺升级,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巴中融媒记者李建军)

原标题:实施闭环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编辑:刘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