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征集巴中公安警史实物和史料的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15:09: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为深入挖掘川陕苏区红色历史资源,传承红色革命精神,讲好巴中警察故事,巴中市公安局拟建设“巴中公安警史馆”。为完善充实展陈内容,丰富藏品类型,根据工作需要,巴中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及公安红色文化警史实物和史料。
一、征集范围
自1932年红军入川及川陕苏区创建以来,能够反映巴中市历史,重点征集与川陕苏区赤色民警相关,以及巴中地区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公安红色文化资源,涵盖以下核心领域:
(一) 川陕苏区赤色民警相关:川陕苏区赤色民警局印章、公文、任免文件等;赤色民警使用过的武器装备、执勤器具、户籍登记册、案件卷宗等;赤色民警的肖像照片、日记手稿、书信函件、荣誉证章、生活用品,以及记载其事迹的口述史料、回忆文稿等。
(二) 公安红色遗存:革命时期公安保卫组织(含川陕省巴中特别市保卫局、赤色民警队)的旗帜、标识、服装,反映川陕苏区警民联防、法治宣传等实践的实物与史料。
(三)其他相关资源:反映巴中地区革命年代及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治安维护、政权保卫、民生服务等公安相关的标语传单、老报纸、历史照片、影像资料、书籍、书画、牌匾、领导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等。
(四)其他与人民公安革命历史及巴中公安发展相关的实物和史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赠团体或个人需保证捐赠实物史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实物史料需附简要说明,包括来源背景、流转经历、相关人物及事件介绍等,口述史料需尽量完整记录其核心信息。
(三)优先征集原件,对于特别珍贵且不便移交原件的,巴中公安可采取复制、拍照、数字化扫描等方式征集,原件仍由所有者保管。
(四)捐赠物品采用直接交送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由巴中市公安局派人登门接收捐赠。(五)征集内容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行为。
三、征集方法
(一)无偿捐赠: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将相关实物史料无偿捐赠给巴中市公安局。对捐赠的实物史料,经鉴定后颁发收藏证书,对价值重大、意义特殊的,将举办专门捐赠仪式并予以宣传。
(二)代管寄存:对不愿无偿捐赠但愿意公开展示的珍贵实物史料,可签订代管寄存协议,由巴中市公安局负责妥善保管、专业修复并适时展出,所有权仍归提供者。
(三)复制征购:对无法移交原件的重要实物史料,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复制收藏;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可按相关规定协商征购。
(四)线索提供: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实物史料线索,注明线索名称、存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巴中市公安局将安排专人对接核实。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五、其他事项
(一)我方将对所征集实物史料进行专业登记、妥善保管,建立完整档案,根据需要在展览活动中合理利用。
(二)对提供重要实物史料或有效线索者,将视情表彰致谢,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巴中市经开区通州大道19号巴中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
联系电话:0827-5253002 5280819
联系人:张老师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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