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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万元“走后门”转专业未果 法院巡回审判敲警钟

2026年03月25日 18:55:46 来源:四川新闻网

陈珮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陈连波

在升学与专业选择愈发受到重视的当下,不少家长为让孩子拥有更理想的发展前景,陷入“找关系、走捷径”的误区。3月24日,一起因高校学生家长委托他人办理转专业未果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在巴中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公开巡回审理。

案件始末:望女成凤心切,13万元托人转专业埋下纠纷隐患

2023年,一名高校在读学生的母亲林某因对女儿所学专业的发展前景存有顾虑,迫切希望为孩子更换专业。经了解,通过学校常规渠道办理转专业手续难度较大,这让林某陷入困境。

情急之下,她通过女儿高中阶段课外辅导班老师的引荐,结识了自称“有相关渠道、可顺利办理转专业”的被告鲜某。被告称只要支付相应费用,便可全程代办转专业手续,确保孩子成功更换专业。

出于对女儿学业的关切,她未对被告的资质及办事能力进行充分核实,便轻信了其承诺。双方迅速达成约定:由家长支付13万元费用,被告全权负责完成转专业相关事宜。

怀着对女儿未来的期许,她按约定将13万元款项转给被告。但此后,转专业事宜始终没有进展,被告此前承诺的办理流程一再拖延,最终彻底落空。

察觉可能上当受骗后,林某当即与被告沟通,要求其退还全部13万元款项。经多次协商交涉,被告仅退还5万元,剩余8万元款项始终拖延未付。在反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林某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退还剩余全部款项。

法院调解:被告限期返还4万元,纠纷实质化解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委托协议效力、费用返还等核心问题有序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休庭期间,法官从情理与法理角度,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鲜某限期返还原告4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法官解读: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该案审判长龚永梅向记者表示,本案中,原告为帮助女儿办理高校转专业事宜,委托被告通过非正常途径达成目的;被告以“有关系”“能操作”为名收取高额费用。该行为试图通过不正当关系、违规手段破坏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损害了教育公平。

龚永梅进一步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是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任何试图通过“走后门”“找关系”干预教育公平的行为,都与公序良俗原则背道而驰。本案中,双方的约定不仅违反教育管理秩序,更违背了社会公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期待,此类约定并非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她指出,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虚构办事能力、以“有关系”“能操作”为名骗取钱财,最终不仅承诺落空,也给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法律不保护“走后门”的行为,更不会纵容破坏规则的人。

巡回审判进校园:以案释法守护教育公平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未在法院审理,而是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开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高校师生旁听。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为民、推进法治宣传的重要制度。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把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让旁听人员在真实案件中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通过这种“零距离”的法治教育,让更多学生和家长明白:教育公平不容交易,招生秩序不容破坏,任何试图绕过规则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选择在这里公开审理,就是要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龚永梅表示,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更多人明白: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任何试图绕过规则、走捷径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真正的教育,是让孩子明白——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赢得真正想要的未来。(巴州区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