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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失业人员,每月最高可领594元失业补助金

【时间:2020-12-01 09:36:43】【来源:巴中晚报】

  11月29日,记者从通江县人社局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了,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补助对象

  2002年10月以后,在通江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通江县,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不包括持有营业执照、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发放标准

  据了解,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的45%即594元/月执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的25%即330元/月执行。

  如何申领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实名认证后,点击“失业待遇申领”,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或者搜索微信服务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号,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2016年后参保失业人员,还可通过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除了网上申请,也可以在现场申领,地点在通江县石牛嘴红峰大厦5楼就业创业服务大厅。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以及社会保障卡,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存钱取钱功能。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据介绍,目前,通江县已向979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88.08万元。(记者 张娇)

  原标题:每月最高可领594元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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