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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诚信之星”“诚信社区(村)”评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1-10-29 09:57:12】【来源:巴中日报】

  10月26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文办主办的“诚信之星”“诚信社区(村)”评选活动最终名单出炉并向社会公示,石素芳、陈长春等10人入选“诚信之星”,巴州区玉堂街道印和社区、南江县沙河镇红旗村等20个村、社区入选“诚信社区(村)”。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评选“诚信之星”“诚信社区(村)”。

  评选标准严格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旨在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增强市民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评选活动自8月12日启动,经前期宣传动员、推荐申报、初审初评、复审评定,最终确定了入围的10名“诚信之星”和20个“诚信社区(村)”。

  “我们希望通过发掘典型,树立标杆,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带动人,着力推进我市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评选对象要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评选标准很严格。”

  根据评选细则,“诚信之星”要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在“诚信社区(村)”评选方面,要求社区(村)“两委”班子稳定且班子成员无不良征信记录,社区(村)干部不能出现在法院公布的失信记录名单中。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最终入围的10名个人、20个社区(村)还要在信用中国(四川巴中)、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5日(10月27日—10月31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行授证授牌。

  激励政策丰富

  虽然评选过程中的标准很严格,但我市也将为最终获评的“诚信之星”“诚信社区(村)”提供丰富的激励政策。

  上述负责人介绍,针对“诚信之星”,我市准备了民生服务类、金融服务类、行政审批类和评优评先四大类激励政策。

  同等条件下,“诚信之星”可优先享受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贷款、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享受个人信贷业务“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便利。在评选巴中市道德模范、巴中好人时,将“诚信之星”作为“诚实守信”类候选人予以优先推荐。

  同时,我市还鼓励金融机构对“诚信之星”获奖人任法人的企业适当下调利率,增加授信额度。

  在“诚信社区(村)”的激励政策方面,我市将在申请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和财政补助额度等方面对诚信社区(村)优先给予支持;对获评的诚信社区(村)申请区域内居民失业人员失业金申办流程,给予简化办理等。

  据介绍,激励政策由市、县(区)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落实,自获评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获评对象在两年有效期内发生失信行为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将取消已获得的激励政策。(记者 张永龙)

  原标题:我市“诚信之星”“诚信社区(村)”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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