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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6种情形追责问责 《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时间:2020-12-25 17:55:14】【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巴中12月25日讯(记者 张韵晗)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近日,记者从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巴环委发﹝2020﹞1号),并对其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巴中市大气环境质量虽持续稳定达标,但形势依然严峻,改善压力巨大。从大气污染源解析看,秸秆露天焚烧是影响巴中市大气环境质量的3大重点污染源之一。每到夏、秋收获时节,农村田间地头随意焚烧麦秆、油菜杆、稻草、玉米杆等农作物秸秆现象突出;春节等重大节庆期间,城乡露天焚烧垃圾、杂草、烤火等“五烧”乱象屡禁不止,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为防止秸秆等“五烧”污染,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压实禁烧责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5章25条,内容涵盖出台目的、依据及原则,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禁烧职责,坚持“市督导、县区主导、乡镇(街道)负责、村(居)委会落实”的原则,建立以县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工作制度,以市级领导包县区、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度。以乡镇长任“网格长”的网格化监管制度,以村社为主的巡查制度等。

  办法划定了禁烧范围,将小麦、水稻、玉米、薯类、豆类、油料、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均纳入秸秆禁烧内容,环卫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建筑装饰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露天烤火取暖等,均为露天禁烧范围。

  办法还制定了限烧方案,针对秸秆利用途径少,收运转贮难等实际,当地将秸秆露天禁烧区以外的农作物种植区域划为秸秆限烧区,由区县政府制定限烧方案,镇、村有序限烧,逐步实现禁烧与利用并重,变废为宝。

  据悉,办法要求当地将秸秆露天焚烧纳入“三农”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同时细化目标绩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11个部门具体职责,对未建立领导机制、禁烧不力、火点频发等16种情形,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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