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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后 巴中城管开出首张罚单

【时间:2020-08-21 18:13:08】【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巴中8月21日讯(冉小苇)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巴中出台了《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于8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巴中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QQ群向身边亲朋好友推介宣传条例,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竞赛答题140余人次,利用执法车辆循环播放、社区联谊、包保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着力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案例一

  时间:2020年8月17日10时33分

  地点:经开区孵化园门口

  当事人:陈某某

  案由:多次在公共区域摊晒谷物,影响市容市貌

  处罚情况:根据《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当场处罚款50元人民币。

  案例二

  时间:2020年8月17日15时20分

  地点:经开区置信街人行道

  当事人:杨某某

  案由:多次将衣物晾挂在绿化树上,影响市容市貌

  处罚情况:根据《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当场处罚款50元人民币。

  法律小课堂

  《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影响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随地便溺;

  (二)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在建(构)筑物临街外墙面晾晒、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等公共区域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目前,巴中市"创文"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在文明之风的吹拂下,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的生活也悄然发生着改变,文明城市,大家共创;文明成果,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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