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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秉承绿色发展理念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工作特色鲜明

【时间:2021-01-27 10:30:36】【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巴中1月27日讯(李桃 记者 张韵晗)近期,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及成效。据通报内容,记者获悉,“十三五”期间,巴中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十三五”时期,是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秀美巴中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在巴中生态环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十三五”期间,巴中市、区县层层设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全省创新建立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府副职主抓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机制。印发《巴中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等系列制度性文件,确保了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落得实。建立市、区县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会商机制,针对突出环境问题,不定期召集区县、市级职能部门,专题研究、集体会诊,推动重点环境问题解决。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并改善。2017年,巴中首次晋级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2018、2019连续2年攻坚克难,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改善。2020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率96.7%,同比提升1.9%;PM2.5年均浓度28.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10年均浓度44.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5%。全市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始终保持100%。环境总体质量居全省第五位,仅次于“三州”和雅安。

  在政策文件出台方面,巴中在2017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巴中市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2020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开设专门举报电话,将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生态环境局专账核算、统一管理、定期公开。视违法情节,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一次可达500—2000元不等。

  在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和追责办法方面,为确保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巴中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月度交账、专项督查、部门会商、五烧管控、考核问责“5条措施”,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全省第一个《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12种秸秆禁烧不力的刚性问责情形。2020年因秸秆等“五烧”管控不到位,先后集中约谈12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责成12名乡镇(街道)“一把手”在巴中电视台公开表态承诺。

  在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课堂方面,巴中坚持实行生态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2019年会同教育部门在全省创新开展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试点,生态环境教育正式进入巴中市中小学课堂。2020年成立巴中市生态环境教育读本编写委员会,正式启动编写《生态环境教育小学阶段读本》《生态环境教育初中阶段读本》,在中小学4—9年级,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教育课堂教学。

  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省对市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中,进入全省先进市州之列,2017年、2019年分别位居全省第6名、第5名。

  巴中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调研督导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环境问题。2019年7月以来,市委在全国创新建立月度点评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制度,市委书记罗增斌每月点评区县党委书记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坚持把生态环境工作作为常态性的固定点评内容,做到当月暗访发现问题、会上面对面点评交办、次月如数交账,其做法被《中国环境报》刊发。

  在助力巴中生态文明建设方面,2017年在全省率先开辟“市(区县)长在线访谈”—聚焦“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专栏,与网民在线互动。2020年6月5日,创新开办全省唯一电视专题栏目《生态巴中》正式开播,栏目分设聚焦环境热点、探访生态巴中、环保督察进行时、百企百村变美记、生态环境时讯5大板块,播出后社会反响良好。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有效。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巴中市突出环境问题督查办法》《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强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293个,已整改292个,完成率99.7%;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450个已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成100%;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排查问题25件,已整改22件,巴中无一例生态环境问题被国家长江经济带暗访曝光。《巴中市 “六个强化”推动形成环境保护“六种常态”》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和推介。

  2018年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以来,每年定期通报曝光2批次20起重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倒逼企业和单位落实生态环境责任。

  生态环境地方立法走在全省前列。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生态环保地方立法工作,相继颁布施行巴中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环境应急联控机制,与广安、达州签订《渠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2017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平昌县成功举行。2020年4月,成功处置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铁矿尾矿库泄漏事件,有力保障下游2个县城、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受到副省长杨洪波肯定性批示。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卓著。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在全省率先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正式印发《巴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方案》。南江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表彰,恩阳区和平昌县分别荣获全国第二批、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生态文明创建走在全省前列。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从严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党政担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17年以来,先后对生态环境损害和生态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追责问责2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

  2019年以来,相继出台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和环评审批“六条措施”,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联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六大活动”,相继出台环评审批和行政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优化环评办理流程,大幅缩减办理时间。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先后协调解决涉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问题项目22个,及时衔接部、省服务镇广高速通江至广安段、青峪口水库等重大项目12个。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特事特办,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个别民生项目一律实行环保执法“豁免”。

  2019年以来,常态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秸秆等“五烧”、餐厨油烟排放、“散乱污”企业、城镇污水排放“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对露天焚烧、散乱污、城区工地乱象、生活污水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统筹工作力量、加大治理投入、采取超常举措,系统实施攻坚治理,强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老难问题,有力保障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达标,坚决守住巴中生态环境质量“金字招牌”。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辟涉疫医用口罩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支持1家停产10年的口罩生产企业在短时间内快速恢复生产,转产新建口罩生产线9条。巴中市医废处置二期项目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抢险工程,仅三个月时间建成,按期整改销号。

  推行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坚持铁腕执法、依法治污,巴中市中级法院成立“环保法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成立“食药环侦察大队”,建立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7年环境违法处罚金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连续三年保持立案数、处罚金额正增长。

  2019年,通江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干部刘永涛相继荣获国家第二届生态文明奖、全国“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2020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成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指示要求的典型代表,系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学习的榜样和行动的模范,其先进事迹先后在国家和省级多家媒体报道。2020年12月,我市先后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荣获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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