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去年全国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民主择优的原则,向水利部推荐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经审查,水利部近日共表彰符合要求的先进集体250个、先进工作者350名,优秀河(湖)长349名。
在获奖名单中,四川斩获颇丰,22人获优秀河(湖)长称号,9家单位获评先进集体,15人获评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获评先进集体,南江县委副书记、县级河长陈槟获优秀河(湖)长称号。
原标题:巴中1单位1人获水利部表彰